巴西流 (Basil the Theologian) 著作集

Basil the Theologian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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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Chapter 24

第二十四章

第二十四章

第二十四章

從受榮耀的受造物之比較,證明拒絕榮耀聖靈的荒謬性。

•  此外,人「被榮耀尊貴為冠冕」[1],並且「榮耀、尊貴、平安」應許「歸與一切行善的人」[2]。以色列人更有其特殊而獨特的榮耀,「他們有兒子的名分、有榮耀……有禮儀」[3]。詩人也提到他自己的某種榮耀,「使我的榮耀歌頌祢」[4];又說「我的榮耀啊,醒來吧」[5]。根據使徒的說法,太陽、月亮和星星也有某種榮耀[6],並且「定罪的職事尚且有榮耀」[7]。既然這麼多事物都受榮耀,難道你希望聖靈是唯一不受榮耀的嗎?然而使徒說「那稱義的職事,榮耀就更大了」[8]。那麼,祂自己怎會不配得榮耀呢?根據詩人的說法,義人的榮耀怎會是大的[9],而根據你的說法,聖靈的榮耀卻是沒有的呢?這樣的論證豈不是明顯地使我們陷入無可逃脫的罪中嗎?如果那藉著義行得救的人,甚至榮耀那些敬畏主的人[10],那麼他更不會剝奪聖靈應得的榮耀。

他們說,承認祂應受榮耀,但不是與父和子一同受榮耀。然而,放棄主為聖靈所指定的位置,而另行創造一個位置,這有什麼道理呢?在信仰的認信中,在救贖的洗禮中,在神蹟的施行中,在聖徒的內住中,在賜予順服的恩典中,祂都與神性處處相連,卻剝奪祂應得的榮耀,這有什麼道理呢?因為沒有任何恩賜是沒有聖靈而臨到受造物的[11];甚至沒有一句話可以為基督辯護,除非是藉著聖靈的幫助,正如我們從主和救主在福音書中所學到的[12]。我不知道任何一位領受了聖靈的人,會同意我們忽略這一切,忘記祂在萬事中的相交,並將聖靈與父和子撕裂開來。那麼,我們要把祂帶到哪裡,將祂歸入哪一類呢?與受造物同列嗎?然而,所有的受造物都在捆綁之中,但聖靈卻使人得自由。「主的靈在哪裡,哪裡就得以自由」[13]。許多論證可以向他們提出,說明將聖靈與受造的本性並列是不合宜的,但目前我將略過這些。如果我以符合討論尊嚴的方式,提出我們這邊所有可用的證據,並以此駁斥對手的異議,那將需要一篇冗長的論文,我的讀者可能會因我的冗長而感到疲憊。因此,我建議將此事保留給一篇專門的論文[14],並專注於目前更直接的問題。

•  那麼,讓我們逐一審視這些論點。祂本性是良善的,正如父是良善的,子是良善的;而受造物則藉著選擇良善而分享良善。祂「深知神奧秘的事」[15];受造物則藉著聖靈領受不可言喻之事的顯明。祂與神一同使萬物活著,神創造並保守萬物生命[16],也與賜生命的子一同使萬物活著。「那使基督從死裡復活的」,經上說,「也要藉著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」[17];又說「我的羊聽我的聲音……我賜給他們永生」[18];但「聖靈」也「賜生命」[19],又說「聖靈」是「生命,因為義的緣故」[20]。主也見證說「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」[21]。那麼,我們怎能將聖靈與祂賜生命的能力隔絕,使祂屬於無生命的本性呢?誰是如此好爭辯,誰是如此完全沒有屬天的恩賜[22],沒有被神美好的話語餵養,誰是如此缺乏永恆盼望的份,以至於將聖靈與神性分離,並將祂與受造物同列呢?
•  現在有人主張,聖靈是神賜予我們的恩賜,而恩賜不應與賜予者享有同等的尊榮。聖靈是神的恩賜,但卻是生命的恩賜,因為「生命的聖靈的律」使我們「得以自由」[23];也是能力的恩賜,因為「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」[24]。難道祂因此就應被輕視嗎?神豈不是也將祂的兒子白白賜給人類嗎?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」,經上說,「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?」[25]在另一處,「使我們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」[26],這是指道成肉身的奧秘。因此,那些持此論點的人,將神慈愛的偉大作為褻瀆的藉口,實際上已經超越了猶太人的忘恩負義。他們指責聖靈,因為祂賜給我們自由,可以稱神為我們的父。「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,呼叫:『阿爸!父!』」[27],使聖靈的聲音成為那些領受祂之人的聲音。

腳註

腳註

[1] 詩篇八篇5節。 [2] 羅馬書二章10節。 [3] 羅馬書九章4節。 [4] 詩篇二十九篇12節。 [5] 詩篇五十七篇8節。 [6] 參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1節。 [7] 哥林多後書三章9節。 [8] 哥林多後書三章8節。 [9] 參詩篇二十一篇5節。 [10] 參詩篇十五章。 [11] 參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;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;羅馬書八章11節;彼得前書一章2節。 [12] 馬太福音十章19、20節。 [13] 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。 [14] C.F.H. Johnston先生推測此處是指《反撒伯流、亞流和亞諾米安派講道集》第二十四篇。 [15] 哥林多前書二章10、11節。 [16] 在提摩太前書六章13節,聖保羅寫道τοῦ θεοῦ τοῦ ζωοποιοῦντος πάντα(tou theou tou zōopoiountos panta,神使萬物活著)。在本文中,聖巴西流寫道τὰ πάντα ζωογονοῦντος(ta panta zōogonountos,使萬物活著)。後者與前者有區別,意指不是死後使之復活,而是使之活著。在路加福音十七章33節,欽定本譯為「保全」。在使徒行傳七章19節,譯為「使他們不能存活」。關於ζωογονεῖν(zōogonein,使活著)在七十士譯本中的含義,以及索西尼派基於路加福音十七章33節的用法所提出的論點,參見皮爾遜《論信經》第五條,1676年版第257頁註釋。 [17] 羅馬書八章11節。 [18] 約翰福音十章27-28節。 [19] 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。 [20] 羅馬書八章10節。 [21] 約翰福音六章63節。 [22] 參希伯來書六章4節。 [23] 羅馬書八章2節。 [24] 使徒行傳一章8節。 [25] 羅馬書八章32節。 [26] 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。 [27] 加拉太書四章6節。